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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盈科厦门陈宁律师、陈林川律师为厦门君宸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协会审核

2020-12-8 16:07| 发布者: 161*****887| 查看: 229|

摘要: 2018年4月12日,由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陈宁律师、陈林川律师为厦门君宸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 ...


2018年4月12日,由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陈宁律师、陈林川律师为厦门君宸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需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在限期内提交由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陈宁律师、陈林川律师、王锦洪律师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要求,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实地核查、人员访谈、互联网及数据库搜索、外部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服务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进行了调查与核实,协助公司完善治理及规范整改,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厦门君宸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截至发稿日,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结合各省市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整改规范方案,已先后为北京、西安、厦门、上海、南宁、福州等省内外各地多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基金备案等专项法律服务。

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能够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是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能力和效率的肯定和认可,是对陈宁、陈林川、王锦洪律师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认可,亦有助于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为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盈科厦门·陈宁律师

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   主任

专业领域:场外市场(新三板、海交所)挂牌及定增;企业并购重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的设立、管理及运作;不良资产投资及处置;专项法律尽职调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企业投融资(PE/VC);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



盈科厦门·陈林川律师

新三板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部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

专业领域:场外市场(新三板、海交所)挂牌及定增;企业并购重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的设立、管理及运作;专项法律尽职调查;企业法人治理;企业投融资(PE/VC);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

联系方式

陈宁律师联系电话:13906015203

              电子邮箱:chenningxm@yingkelawyer.com

陈林川律师联系电话:15160012208

              电子邮箱:chenlinchuan@yingke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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