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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版权纠纷三成被告未获授权

2020-7-9 11:56| 发布者: 小朵| 查看: 111| |原作者: 中国经济网|来自: 潇湘晨报

摘要: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问题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法官表示,目前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乱象,是侵权人、权利人等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各方共同推动形成图片版权保护新格局。侵权人的版权意识 ...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问题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法官表示,目前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乱象,是侵权人、权利人等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各方共同推动形成图片版权保护新格局。侵权人的版权意识不足,是此类案件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有三成的图片使用人是直接通过搜索引擎获得相关图片,并未寻求权利人授权。同时,个人无法查明权利人是否真的享有图片版权,权利人开价过高,也成了阻碍授权成立的障碍。
      自建院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审理北京市辖区内涉网著作权案件,其中,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占比达77%。侵权方主体类型多样,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个体户、个人均有涉及,新闻网站等媒体侵权多发,微博、微信、博客、贴吧等平台上的自媒体用户侵权现象亦十分普遍,被侵权图片九成以上是被作为文章配图使用。
     “在案件审理中,我们注意到,部分权利人并不注重通过正常渠道对外进行版权许可,而是将诉讼索赔作为经营或者获利的方式之一。” 据法官介绍,在同一被告有多次侵权时,权利人往往仅针对一张图片起诉,而在调解时要求一并调解其余侵权图片,或促使侵权方购买图片库产品,“这是试图利用司法力量解决版权争议、促成版权交易,甚至部分公司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图片版权案件存在的权利状态不清晰问题,加强了权属审查,防止“浑水摸鱼”。对电子证据严格审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差异化的损害赔偿数额,对权利人进行适度保护,同时也注重各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防止不合理地加重图片使用人的经济负担。
     【来源:中国经济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与版权家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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