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家APP
扫描二维码
安装版权家客户端
微信小程序
扫描二维码
使用版权家小程序
百度小程序
扫描二维码
使用版权家小程序
版权家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进入版权家官方公众平台
版权家官微
扫描二维码
进入版权家官方微博
十年前,一名支教老师自杀。为了揭开背后的真相,一群人耗费数载时光,付出无数代价,甚至赌上了性命...... 《沉默的真相》作为一部犯罪悬疑类电视剧,不乏杀人、强奸、作伪证、贪污受贿、投放炸弹等违法犯罪情节。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王培军律师带你一起重温《沉默的真相》,分析剧里隐藏了哪些法律知识。 ![]() 剧情:一醉酒的男子拖着个大行李箱硬闯地铁安检口,被拦下后,高声称自己的身上有炸弹,引发群众恐慌。 Q1:在公众场合发布恐怖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罚? 对于在公众场合发布恐怖信息引发群众恐慌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剧情中醉酒男子硬闯地铁安检口被拦下后高声称自己身上有炸弹,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三款本条关于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 2、同样,剧情中醉酒男子编造爆炸威胁,若其行为达到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将有可能触犯《刑法》第291条之一。关于该本条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剧情:行李箱里不是炸弹,而是具尸体。醉酒男子名叫张超,是名刑辩律师,张超对杀人行为供认不讳,却在法庭上翻供。 Q2:被告人庭上翻供,是否涉嫌作伪证?张超做了假口供,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剧情中张超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予以翻供,系本案中的被告人,因其不符合伪证罪中关于犯罪主体的规定,故其并未涉嫌作伪证。2、在法律上,针对被告人对自身涉嫌的犯罪作假口供的行为,并没有处罚的规定。但其未如实供述的行为,在对其量刑时的相关情节认定有一定的影响:1)不再认定自首、坦白的法定从轻情节;2)不能认定为具有“认罪态度好”的酌定从轻情节。 ![]() ![]() 剧情:死者是江阳,多年前是平康县的一名检察官。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发现江阳的死、张超当庭翻供,跟十多年前平康县的支教老师侯贵平有关。十年前侯贵平溺水身亡,尸检报告显示自杀,但检察官江阳发现当时的刑侦大队长李建国在尸检报告上做了手脚。 Q3:李建国改尸检报告违法了哪条法律,涉及什么罪名,该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有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款罪的,从重处罚。 尸检报告是由鉴定机构根据死者死亡原因出具的鉴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定意见属于证据。故李建国在尸检报告中做手脚,其行为系对证据的伪造,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规定。且李建国身为司法工作人员,触犯此罪应当从重处罚。 ![]() 剧情:陈法医说要将真正的尸检报告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江阳,想试一试江阳查案的决心,但最后还是把钱还给了江阳。 Q4:如果陈法医收下了1000元,是否违反了法律,涉及什么罪名,将面临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剧中,陈法医利用自身法医职务的便利,向江阳索取财物,其在行为上已涉嫌受贿罪。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在认定上有犯罪所得数额的要求,若考虑犯罪所得数额,陈法医则可能达不到受贿罪的起诉标准。但因其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滥用职权,是有可能触犯《刑法》397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相关规定的。 ![]() 剧情:江阳因查侯贵平的案子,被犯罪分子胡一浪等人诬陷收受贿赂,江阳被判刑入狱。李建国诬陷和江阳一起查案的民警朱伟刑讯逼供,朱伟被降职。 Q5:关于诬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江阳的案子朱伟的案子情况又有何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该剧中,李建国与胡一浪等人的诬陷行为,将可能触犯《刑法》243条的诬告陷害罪,且两个案件之间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李建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此罪应从重处罚;而胡一浪等人则是一般犯罪主体。 ![]() ![]() 剧情:江阳出狱后不久后得了绝症,为了将让十年前侯贵平自杀的案件真相大白,朱伟等人一次精心策划,协助江阳自杀,通过投放炸弹,引发民众恐慌的形式,吸引政府关注。 Q6:朱伟投放炸药,并在网络散布爆炸谣言,违反了哪条法律,会被如何惩罚?朱伟的这种情况,是否会被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剧中朱伟的行为,涉嫌《刑法》114条,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本案中,虽然朱伟的初衷,是为了将让十年前侯贵平自杀的案件真相大白,但在《刑法》中,从轻处罚需要一些特定的事由,犯罪的动机并不是犯罪者是否可以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我们需要正义,但不需要以正义为名的犯罪。在目前我国日益完善的司法制度体系中,我们有许多的方法可以达到伸张正义的目的,并不需要极端的手段。 ![]() ![]() 剧情:真相终于大白。商人孙传福贿赂副市长秦大川女婿曾祥东,帮助曾祥东强奸女学生,他们杀害了知道真相的侯贵平。 Q7:强奸女学生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因此,强奸未满十四周岁女学生的,若无其他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处罚,且应当从重处罚。 ![]() 剧情:电视剧的最后,策划参与揭秘“沉默的真相”的张超、陈法医、朱伟、女记者都被判刑了。 Q8:电视剧里,陈法医和女记者并未具体实施残忍犯罪行为,为什么也会被判刑?协助自杀是否违背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剧中陈法医和女记者虽并未具体实施残忍犯罪行为,但二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参与了犯罪的前期谋划,在犯罪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是共同犯罪。但根据《刑法》27条规定的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关于协助自杀这个问题,我国法律从来都不认可协助自杀行为的合法性。但在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时,还是要视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定的。在现实中需要考虑到自杀者的精神状况或意识能力,或者其他影响自杀行为的因素,还要结合协助者的具体协助行为、以及协助行为的原因力大小、以及协助动机等等情况。在协助自杀事件中,协助者的协助行为若超出了一定界限,是有可能触犯法律的涉嫌故意杀人罪的。 ![]() 律 师 简 介 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领域诉讼、涉外诉讼、公司治理、股权投资 联系方式:18959880088 ![]() ![]()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1592988182143369217 ![]() 联 系 我 们 ▽盈盈专属小助手 (记得备注添加内容说明哦~) ![]() 联系电话:15859248125(刘小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