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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网文界经过一场“霸王合同”风波之后,小说版权问题越来越引起作者的重视。我常听到很多类似这样的声音: 啊,我的小说才写五千多字,就收到了站短要我签约!现在的小说 网站是在广撒网签约吗?签约会是不是没有版权了?我到底要不要签约呢? 很多作者以为一旦跟网站签约,版权也就没有了。其实不一定。 有的小说网站在申请成为作者时,会同时让你签一份协议,这意味着什么,你懂的——比如晋江、阿里,你可以仔细看看这份协议。 又有作者认为,版权值不了什么钱,只有签约了,网站才会给你推荐位,你就会有收入,写小说可以赚钱的。 我想,这类作者对自己没什么写作信息,属于混全勤的体力劳动者,以写作来养活自己太难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作家。 意思就是说,当你真正写作小说时,会想挣更多的钱,当你每月能拿到5000以上时,这本小说的版权价值才是大头。 我们都知道,网络作家富豪榜第一的唐家三少,他为什么能长居宝座?是因为他在网文初期抓住了版权。但实行全版权后,不管作家的小说有多火,收入还是有限的,想超过三少,难于上青天。 比如《鬼吹灯》小说作者天下霸唱,最初在论坛更新,后来转到起点网更新。他在写小说《摸金校尉》时,运用了自己的“鬼吹灯”标志,被网站起诉侵权,最后没办法,作为原作者的天下霸唱赔付了110万。 还有《永生》的作者梦入神机,意识到著作权危机时,便到别的网站更新,又造成了违约,最终赔付小说网站160万元。 看到这里,你可能觉得有点矛盾。写小说想赚钱就必须签约,但签约后,你基本就是一个枪手,挣点血汗钱而已,如果按这样动作,写小说只能赚点小钱。 于是,有很多作者就想方没法握住版权,比如《盗墓笔记》的南派三叔死死抓住著作版权,抓住资本运作的主动权。 当然,如果你只想挣点零花钱,或者每个月都有收入,签约上架还是可行的。只是在签约的时候,看看是签书,还是签人。 签书,就是笔名限制,小说火了后,去另一个网站必须换笔名从新开始。签人,就是签你所有的文字作品,注意是文字,意思就是你生活中写的寻物启事,恋爱时写的情书都属于网站。比如晋江文学就是五年签人。所以,现在很多作者都想握住版权,自己的孩子自己带。比如各大论坛、知乎、豆瓣、简书、哔哩哗哩小说专栏,都明确规定所有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 如果你想靠写作挣钱,签约也是有好处的,可以挣快钱;还可以给公众号投稿,只要了解风格,多投几家,过稿率还是很高的,一个月收入也可观。如果目光再长远一点,就得靠自己运营了。 至于网络文学的发展,我觉得还是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进入良性循环,你认为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版权家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