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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畸形:版权若取消,世界将会如何?

2020-10-15 14:17| 发布者: 小阿| 查看: 248| |原作者: 风向区|来自: 百度

摘要: 相信大家对版权这个词并不陌生,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人们对版权持有不同看法,时至今日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国家一直在打击盗版,但是彻底根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依旧有许多非法渠道如雨后春笋一样,一茬一茬地往外面。加上我们从非法渠道获得文化的习惯,导致部分人有一种奇怪的观念:

他们觉得可以免费下载到的东西,没有必要花钱去买?甚至认为购买正版是出于对作者的支持,只是一种情怀。以网络小说为例,喜欢一个作者的小说,不去正版渠道观看,而是在网络上寻找相关盗版资源,将小说所有内容看完。但当作者出实体书后,却会购买正版,进行收藏,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情怀。

这时杠精可能会说,看小说单章付费是为作者贡献,我买实体书也做出贡献了呀,因为我看盗版就要否认我的贡献吗?那来听听我的灵魂质问吧:你看过的盗版和你购买的实体书成正比吗?网络小说千千万,说个扎心的话,能出实体书的又有多少,对于那些只有电子版的书籍,你又做了多少贡献呢?看着那些月入上万的作者,人们就下意识认为写小说很赚钱,其实不然。

我们不妨来算一算,小说是有订阅的,每订阅1000字需要3分钱,而作者拿2分,网站拿1分。每个读者的订阅作者可以赚到2分钱,假设每天更新1万字,每章有1000个读者订阅一天就能赚到200,一个月按照30天计算,200x30=6000块(不包税收)。是不是感觉还不错?那我们再来看看。作品想要订阅还得上架,但能上架的作品大概占到30%,不能上架的书,能赚到的钱少得可怜,而上架的作品又有多少能达到每章1000订阅量呢?每章订阅满100就不错了,那这种情况下,每天更新1w字,月收入也才600块!
(以起点为例,具体情况有误,欢迎指正)

来,现在把自己代入到作者的角色想一想,人人都去非法渠道观看,订阅寥寥无几。自己辛辛苦苦写书,一本写了大半年,到头来连饭钱都赚到!这种情况下,你还有动力写作吗?反正我是没有。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作品,对作者有很大的伤害,购买正版不是对作者个人的支持和情怀,是对原创相关人员的尊重。再来说说一个关于正版和盗版争议比较大的话题:当盗版比正版便宜好用,我们还要支持正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万事不能看表面,拿游戏举个例子:

我的世界vs迷你世界
正版从开发设计发行到更新迭代,其中耗费了许多人力物力财力,产品的价格自然就升上去了。而盗版的成本比正版要低得多,所以才便宜。但低价卖盗版老板也挣不到几个钱呀,那怎么办呢?高价卖道具吧!到头来,盗版里花的钱够买好几个正版,图啥呢?

至于好用,也不见得。不否认的确有盗版做得比正版好的例子,但大多数盗版还是存在各种问题,比如:画面模糊,版本老旧,优化差等等。
我坚信正版之所以是正版,是因为他们有着盗版所不具备的功能,一些核心技术是盗版无法剽窃的!蛋糕和道具蛋糕看起来一模一样,这吃起来能一样吗?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很多人由于不了解,而使用或者购买了盗版,这个无可厚非,我们应该宽容对待,耐心科普。但是那些明知道是盗版,用得理直气壮,甚至向他人大肆宣扬的,我真的是很不能理解。

还有一些说着喜欢正版,但是太贵了买不起,所以才用盗版的朋友。我只能说,你的喜欢太廉价了。便宜不是购买盗版的理由,觉得不值可以选择不买。真的喜欢的,省吃俭用去搬砖也要安排不是!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离开!

看到这里可能还有人提出质疑,版权就是保护那些资本家的!古代没有版权也好好的,还不如没有!那么,版权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古代没有空调、WiFi和手机,人们也好好生存着,难道这些东西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既然想要知道版权的意义,首先要清楚它相关概念是怎么形成的。
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里有个印刷术,这项技术慢慢传入欧洲,德国的谷腾堡受到中国活字印刷的影响就灵机一动,用金属制成了字母的活字排版,用于印刷书籍。
活字印刷
印刷技术得到改进,印刷成本自然就降了下去,书籍的制造也变得更容易,这使得印刷出版业成为新兴行业。加上当时欧洲文艺复兴的发展,涌现出不少思想家和文学家,挥动着他们的笔杆子写作,导致市面流通着大量反对政府内容的书籍。
印刷出版商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希望垄断市场,而受到新思潮冲击的统治者也认为要加强对图书的控制。于是一拍即合,英国等国开始由王室向印刷出版商颁发专用印刷许可证,以便管理。
印刷出版商为了赚钱长期压榨作者,他们辛辛苦苦写书大头还被别人拿走,穷得吃饭都成问题,这搁谁身上谁乐意呀!这不,作者们就开始闹了。
随着王权的崩溃,印刷出版商的转印许可终于被废除,出版商可以自由出书。但作者依旧没有拿到版权,这也意味着出版商不需要作者许可,就能大肆印刷书籍。最后“盗版”图书满天飞,印刷行业出现恶性竞争,图书的价格一低再低。
这下轮到印刷出版商坐不住了,也开始闹腾,但是有人理他们吗?灰头土脸的出版商转头看到还在抗议的作者,他们意识到自己肯定无法垄断市场了,但是如果赋予作家一定权利,最起码还能生存下去不是。于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印刷出版就和作者们联合起来了。
1709年英国下院收到一项法案,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把图书的印制权授予印本的作者或买主以鼓励学术活动。会议于1710年通过,颁布了《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期限内之权利法》又称《安妮女王法令》。
安妮女王
这项法律包含了关于保护主体、权利期限、登记注册和缴纳样本制度以及侵权惩罚等方面的规定。赋予了作者更多的权力,他们对自己的作品有了绝对的控制。从根本上来说,版权的产生是为了打击“盗版”,同时也为了鼓励作者进行创作。
我们再来看看没有版权的古代,我国著名的文学家和伟大的作品都不少,但创作难以变现,人们也常有一种印象就是,古代的诗人作者都比较穷困潦倒。
诗圣杜甫一生颠沛流离,秋风吹破茅屋以致全家遭雨淋,写下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他的生活状况。诗囚孟郊也是一生贫困,去世时家徒四壁,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最后还是韩愈、张籍、樊宗师等人凑钱给他安葬。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如果他们生活在现代,心情不错写写作,喝喝小酒卖版权,会日进金斗,也不至于饥寒交迫,穷的葬不起。当然,我国古代社会背景下,文学家们并不是为了直接获取经济,写作往往是为了前程、名声或者出于喜好。尽管古代没有版权制度,社会也依旧繁荣昌盛。
版权除了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外,还是激励人们创作的一个重要动力。在互联网飞速发展“地球成村”的时代,作品的搬运、抄袭、盗版比古代可容易得多。如果没有版权来维护作品相关权人的利益,谁还愿意去创作和分享,哪怕不图钱财用爱发电,但下一秒你的东西就成其他人所有,你不怄得慌?

世界本就没有什么非黑即白的说法,我不否认资本们想要逐渐垄断市场,但版权保护制度从来不是为了资本们垄断市场而产生。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资本、作者、消费者是不同的主体,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资本也不是傻子,当性价比不高,消费者不为作品付费,他们无法生存,也失去了意义;没有版权制度保护作者的权利,作者丧失动力;资本为作者提供平台和报酬,作者为资本生产作品,两者互惠互利。

作者创作作品,获得报酬是应该的;资本宣传、推广作品也是有付出的,获得回报也是应该的。所以,购买正版不应该是一种情怀!不妨想象一下,当社会没有人愿意创新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小到没有新书新歌可读可听,大到社会没有进步,也就意味着退步,所以版权并非无用!我们也不应该纠结于,版权到底保护的是资本还在作者,比起这些,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完善版权制度,让市场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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